发布日期:2025-02-23 浏览次数: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凯发国际首页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凤形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 内容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 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 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集装箱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虚拟现 实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 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资金需求的原因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凤形股份9,1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100%,本次减持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江西泰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凤形股份股份数量为10,798,906股,占凤形股份总股本的10.00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证券市场状况并结合自身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3号)核准,凤形股份向特定对象江西泰豪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88,706股,于2021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8,000,000股增加至107,988,706股,前述江西泰豪持有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5日上市流通。
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2月19日期间,江西泰豪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9,1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100%,持股比例由18.5100%变动至10.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0,798,9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凤形股份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凯发国际首页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赠与 □ 表决权过渡□ 其他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19,988,706股 持股比例:18.5100%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10,798,906股 持股比例:10.0000% 变动比例为:8.5100%